永和镇朱巷村办公室后出租厂房更正公告
发布日期: 2023/11/29阅读:次
对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的永和镇朱巷村办公室后出租厂房招标公告进行更正:
1、“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、经办人身份证(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)。(经营内容不影响环境卫生)”更正为“上虞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、经办人身份证(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)。(经营内容不影响环境卫生)”。
2、“时间:2023年12月1日”更正为“时间:2023年12月4日”。
3、“报名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。”更正为“报名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。”
其他公告内容不变。
永和镇招投标中心
2023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