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帐户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帐户、职工医疗转移收入及生育保险支出帐户四个帐户项目
发布日期: 2019/8/28阅读:次
为切实规范资金银行账户管理,强化资金监管,提高资金效益,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,根据《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<上虞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虞政办发〔2016〕80号)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开展绍兴市医疗保障局上虞分局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帐户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帐户、职工医疗转移收入及生育保险支出帐户四个帐户项目招标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标项目概况:
1、项目名称: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帐户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帐户、职工医疗转移收入及生育保险支出帐户四个帐户项目。本项目分三个标段。1标段: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账户;2标段: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帐户;3标段:职工医疗转移收入及生育保险支出帐户。
2、1标段: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账户:主要用于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入的资金,用于职工医疗费用结算,接收该帐户的利息收入,划拨该帐户的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。2标段: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帐户:主要用于接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划入的资金,用于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结算,接收该帐户的利息收入,划拨该帐户的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。3标段:职工医疗转移收入及生育保险支出帐户:该帐户含保险支出、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支出、统一大病医疗保险支出3个子帐户。主要用于接收生育保险基金、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基金、统一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结算。接收该帐户的利息收入,划拨该帐户的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、股份制商业银行、邮政储蓄银行、城市商业银行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等,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绍兴市上虞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、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、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及以上。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,但须持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。
(二)财务稳健,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,主要指标达到监管标准。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,不得转移。
三、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、地址:
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,请于2019年9月 2 日,上午9:00~11:00,下午14:30~16:30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投标文件材料。
四、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:
1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2、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4、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;
5、介绍信(需注明标段、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)。
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。
五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:
投标人应于2019年9月 11 日上午9:3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,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。
六、开标时间及地点:
1、开标时间:2019年9月 11 日上午9:30。
2、开标地点: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(城北锦茂大厦11楼)
七、相关费用:
1、招标文件费用300元,售后不退。
2、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。
八、招标公告发布于:
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
九、其他:
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,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。
联系人:龚女士 联系电话:13735220005
绍兴市医疗保障局上虞分局
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019 年 8 月 28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