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共产党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2021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
发布日期: 2021/9/3阅读:次
根据《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》、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组发〔2008〕3号)及《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》(虞政办发【2021】38号)规定,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,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。
一、招标人名称
中国共产党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
二、招标项目名称
中国共产党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2021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
三、项目编号:YKCF2021013
四、招标项目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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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招标内容 |
存放金额 |
拟定银行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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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段一 |
竞争性存放 |
500万元 |
1家 |
一年 |
五、投标人资格
投标人应属于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组发〔2008〕3号)文件中规定的单位及符合《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》第十四点规定,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,具体包括:
(一)在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;
(二)依法开展经营活动,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;
(三)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,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,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,不得转移。
六、投标报名
(一)报名时间:
2021年9月8日,上午9:00-11:00,下午14:30-16:30
(二)报名方式:
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,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(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)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文件材料。
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:
1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2、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;
4、介绍信(需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)。
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。
(三)招标文件获取方式:现场获取
七、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
(一)投标截止时间:2021年9月16日9时30分
(二)投标地点: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(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)
八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(一)开标时间:2021年9月16日9时30分
(二)开标地点: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(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)
九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中国共产党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
代理机构: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 苗黎 联系电话:13757586169
中国共产党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
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021年9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