缸岙村标准厂房出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发布日期: 2023/6/5阅读:次
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缸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(建设单位)的 缸岙村标准厂房出租项目 ,于2023年6月2日在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公开开标。按竞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,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名次 |
承租人 |
报价(元) |
租期 |
第一中标候选人 |
绍兴市上虞区裕和塑料厂 |
26000元/第一年 |
五年 |
公示期限自2023年6月5日16时00分至2023年6月8日16时00分止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,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(书面形式)。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,采用书面形式,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缸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
2023年6月5日